郑煤集团腾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矿 级 领 导 下 井 带 班 任 务 清 单
年 月 日 班次:
带班 工作 职责 |
带班矿级领导对本班井下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杜绝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联审会审批准的采掘作业地点作业,入井人数不得超过核定入井人数;入井人员必须全部携带定位装置;严格按照登封市煤炭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矿级领导带班入井管理工作的通知》(登煤字[2018]79号)要求,做到“十个必须”。 |
带 班 下 井 任 务 清 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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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 班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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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长确认: 带班矿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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