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中“实际联系”概念的具体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见,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有无实际联系,直接关系到该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的大小:有实际联系的,那么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实际联系的,只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并没有明确到底什么是“实际联系”?这就是本条规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抽取生产通知单或产量统计记录,直接材料单位标准用量,直接材料标准单价及发出材料汇总表。
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思路是,要站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的不同角度来分别编制抵销分录,母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基础上,不将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调整,而直接将母公司由于成本法核算形成的报表项目和金额与子公司对应的报表项目和金额进行抵销处理;少数股东仍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思路,依据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日的个别财务报表,按少数股东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和损益份额,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采用此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无需编制调整分录。下面进行具体介绍。
借款利息,是资金的使用者为取得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货币资金的权利而支付给货币资金所有者的补偿,即借款人向银行筹集资金的成本。借款单位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决定其利息额大小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即本金的多少、借款时间的长短以及利率的高低。
一、借款本金的确定
包括本期数栏、上期数或计划数栏、行业平均数栏、比较栏,比较栏可分绝对数与相对数,即差额和百分比。当然,为了清晰起见,栏目也不要设置过多,可以将不同的比较内容置于同一工作簿的不同工作表中。
三、针对主栏,确定分析指标。
简言之,在进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的处理时,
i)借: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一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P334, 111)
1.固定资产核算岗位的工作要点一般包括:
(1)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办法;
(2)参与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和有关报表的编制;
(4)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资金;
(5)参与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营业净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税前利润)
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
(1)年终决算之前;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
(3)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
(4)企业股份制改制前;
(5)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
(6)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它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
如果只根据相关部门提供上来的表格做分析,是没有办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的。这也是在那会儿工作上走了弯路后总结出来的:财务一定要经常和业务部门沟通,要懂业务,站在业务的角度上去分析财务数据,才能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在微机的账务系统进行逐个复核→将所有账务系统中已经复核的凭证进行电脑记账→通过微机中的账务系统进行所有结转凭证的生存→复核所有已生成的结转凭证看其是否正确→对已核准无误的结转凭证进行电脑记账→出具会计报表→交由副部长审定→审定无误后将其复印若干份→填写用章审批单到档案室请章后盖公司盖→再盖上“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三章→将要上传到国资公司财务部和宝安集团财务处的会计报表先予以传真后再寄出→再将会计报表下发给其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并要求在发文签收本上签下接收人的姓名和日期
注:每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在下月的10日之前出具,出具后经领导审定无误才能予以下发。
(四)编制以及出具会计报表附注
在债务重组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对于债权人,应计入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对于债务人,则与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并计算。
(5)涉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
财务费用:反映本期应属投资筹资的财务费用,不包括贴现息(我们上面已经谈过,贴现息是一项特殊的财务费用,实际做题时一定要留。)
包装物、辅料等科目的设置可以比照原材料科目的设置,对部分免费获得的辅料可以不记金额账只记数量备查账。
三、产成品科目的设置
三是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此外,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