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医疗/健康/心理 » 执业药师 » 正文

沧州优路哪学执业药师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更新日期:2025-04-02 01:12  来源:沧州优路执业药师培训学校  作者:张老师  浏览次数:902
核心提示:沧州优路执业药师是沧州优路执业药师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沧州优路执业药师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欢迎你的加入。第十一条 申

沧州优路执业药师是沧州优路执业药师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沧州优路执业药师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欢迎你的加入。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临床中药学、中成药学和方剂学

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执业药师注册事项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暂未公布,请参考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根据2016年执业药师各地报名通知和考试教材中公布的“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药学类:

一个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并对其所分工的业务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沧州优路执业药师培训学校成就你的执业药师培训之梦。学执业药师就来沧州优路执业药师培训学校

招生电话:点击左侧离线宝免费咨询

QQ:20543513

学校网址:http://www.veryxue.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沧州优路哪学执业药师好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资讯新闻,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相关评论

新手指南
找培训
学校机构服务
信息安全
关注我们
手机网站: m.veryxue.com
o2o平台: www.veryxue.com
微信关注: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优学网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