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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去哪学执业药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更新日期:2024-11-22 06:14  来源: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  作者:张老师  浏览次数:577
核心提示:苏州执业药师是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欢迎你的加入。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

苏州执业药师是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的重点专业,苏州执业药师培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欢迎你的加入。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标准化客观性试题。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设定问题背景;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设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获得执业资质的唯一途径是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通过认定取得从业药师资格:

1、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的;或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的。

2、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

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

第十三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标准化客观性试题。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设定问题背景;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设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执业药师也称药剂师,或称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是药物的专家,同时是解答市民大众有关药物问题的最适当人选。药剂师负责审核医生所处方的数种药物中有否出现药物相互作用;并根据病人的病历、医生的诊断,为病人建议最适合他们的药物剂型(如:药水、药丸、塞肛药等)、剂量;同一时间,他们亦会教导病人服用药物时要注意的事项和服用方法。

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分数线每年可能不同,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分数线已经于2016年12月29日公布为各科目72分,请广大考生抓紧核对,考后审核地区考生请抓紧时间进行审核。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第二章 申请注册

药学类:

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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