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企业于2017年11月开业,并于当月办理增值税税种认定,则其第四季度增值税享受免征政策的销售额度应为6万元。只要其销售额超过6万元,就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了。假如该企业本期销售额为7万元,此时若将7万填入第9、10栏,则系统会提示不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条件。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需要,以后继续教育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新规新增内容: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这是新规增加的内容,相当于把继续教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后会计升职加薪、考取会计职称证都必须要参加继续教育,单位招聘条件中也会加上一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的字样,“继续教育”俨然成为从事会计工作的新“门槛”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需要,最严继续教育将出台,全国各地的继续教育大革新!在这种大环境下,会计人一定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学习是一种思维,学习是一种习惯,学习更是一种能力,只想不劳而获、固步自封的会计必将被淘汰出局!
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企业确认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借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营业外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那么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跟着理臣小编一起看看!
标准一:担任会计主管有要求新《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1. 今后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新规: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一)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三)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有了重大的改变,其中第一条明确了持有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职称证的小伙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第二点和第三点明确说明,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可见新规更接地气、更全面。